世界遗产是全世界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和自然遗产。
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文化景观四类。
文化遗产
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 世界遗产标志
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
自然遗产
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态区;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只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的自然地带。
文化景观
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包括出于美学原因建造的园林和公园景观,它们经常(但并不总是)与宗教或其 湿地联盟(WAP)标志
它纪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联系;有机进化的景观:它产生于最初始的一种社会、经济、行政以及宗教需要,并通过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相联系或相适应而发展到目前的形式;关联性文化景观:这类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与自然因素、强烈的宗教、艺术或文化相联系为特征,而不是以文化物证为特征。庐山、五台山和杭州西湖文化景观是我国41处“世界遗产”中仅有的三处文化景观。
世界农业遗产
从2002年起,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全球环境基金开始启动设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按照粮农组织的解释,世界农业遗产属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在概念上等同于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农业遗产保护项目将对全球重要的受到威胁的传统农业文化与技术遗产进行保护。世界农业文化遗产不仅是杰出的景观,对于保存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维持可恢复生态系统和传承高价值传统知识和文化活动也具有重要作用。 国际湖泊组织标志
国际湿地遗产
国际湿地是世界遗产的一部分,2009年,湿地国际联盟组织正式开展了对国际湿地纳入世界遗产保护战略的范畴,目前已经在中国计划开展湿地世界遗产评估的项目有青海湖、洞庭湖、泸沽湖等湿地。 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99 年10月29日,中国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中国于1986年开始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遗产项目。自1987年至2010年8月,中国先后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已达40处。编辑本段国际伙伴关系 湿地国际联盟(WIUN)、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联合国环境署(UNE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湖泊环境委员会、联合国基金会、全球环境基金、世界遗产基金会等多个国际组织及公益基金在全球与中国湿地联盟(WAP公益保护组织)等,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世界遗产保护及环境教育等。目前,湿地联盟(WAP组织)已经在中国及亚太地区受理和评估所需保护规划的湿地项目,社会个人及当地湿地都可向湿地联盟提出“公益保护”,国际组织各方代表们与公益投融资保护专家曾德才先生已对多个区域性湿地保护提供项目评估与国际公益基金的配套保护。该组织正开展区域性及地方“湿地保护申请”的受理中。目前该保护联盟正在对多个“受威胁”和“正在消失”的湿地遗产开展公益投融资服务、负责任旅游、生态人居、环境教育、国际生态经济圈计划等等保护与规划工作。